昌都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部门)2021年度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昌都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部门)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昌都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部门)2021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昌都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部门)2021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都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城市新区建设管理的各项政策、法规;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和昌都市总体规划,编制新区整体规划,报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根据新区发展整体规划,编制新区范围内土地利用规划、建设规划、产业发展规划,报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负责新区范围内的土地储备、整治、出让、开发等工作;组织实施新区内征地拆迁工作并协调解决被征迁群众的生产生活及未来生计发展等事宜。负责昌都新区内土地储备资金的筹措与管理,做好对土地收购、储备、开发资金的测算、综合统计工作;
(四)根据授权,审核或批准新区内的各类建设项目并组织好项目的实施,牵头、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维护新区内开发建设秩序;负责新区内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的建设与管理。
(五)指导、协调和推进新区产业发展;组织拟订、实施新区产业发展计划和产业布局;负责对新区经济运行分析、预测,研究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负责搭建新区投融资建设平台;指导新区资本运作和开展投融资工作。
(六)负责新区财政管理,审议新区内各园区财政预算,拟订新区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计划;筹集、管理和安排使用新区建设发展资金。编制昌都新区财政预算决算;负责昌都新区基本建设拨款、改造资金分配和新产品试制费管理;负责昌都新区内国有资产管理;负责昌都新区财政返还政策的组织实施;承办市财政局和新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负责组织新区招商引资活动及宣传推介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新区内的企事业单位的协调和服务工作,保障新区内各类经营主体依法自主经营。
(八)负责督促、检查新区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新区内的社会治安、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卫生等管理工作。
(九)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公安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开展宗教领域、文化领域、特殊领域的安全保卫工作;管理辖区内的重点行业、公共娱乐场所和危险物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行为,防范、处置治安灾害事故和群体性时间;承办市公安处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
昌都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属于一级预算单位,无下级核算机构。2019年度,昌都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下设综合处、建设管理处、土地储备中心、企业服务处、产业发展处、社会服务处、财政所7个职能部门。全额事业编制29名,实有在职人数合计40名,其中援藏干部5人。县级干部9人,一般干部20人,公益性岗位3人,志愿者3人。在编车辆3辆。
第二部分
昌都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部门)2021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昌都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部门)2021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910.48万元,较上年30886.58万元,减少32.3%,其中,基本收入910.48万元,同比增长2.7%,项目收入2亿元,同比减少33.33%。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42.87万元。2021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910.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0.48万元,项目支出2亿元。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0910.48万元,较上年30886.58万元,减少32.3%。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中基本收入910.48万元,同比增长2.7%,项目收入2亿元,同比减少33.33%。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42.8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910.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0.48万元,项目支出2亿元。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10.48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809.5万元;基本工资127.37万元;津贴补贴339.58万元;奖金41.9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77.14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9.3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07.98万元;住房公积金56.11万元;商品服务支出97.66万元;办公费4.6万元;水电费4万元;邮电费5.61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24.83万元;取暖费1.75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工会经费10.09万元;会议费0.57万元;福利费0.21万元;差旅费4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32万元;生活补助1.26万元;医疗费补助0.14万元;退休人员护工费0.1万元;退休干部公用经费0.02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万元。
(重点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四、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8.8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4.83万元(其中,公车运行维护费23.4万元,公务车辆大修补助费1.43万元)同比没有变化,公务接待费4万元,同比增加0.25%。现单位保有车辆3辆。
五、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六、2021年度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2021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数20910.48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42.8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910.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0.48万元,项目支出2亿元。
七、关于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2021年单位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合计20953.3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42.8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910.48万元。
八、关于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2021年部门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910.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0.48万元,项目支出2亿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1年单位机关运行经费910.4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09.5万元;基本工资127.37万元;津贴补贴339.58万元;奖金41.9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7.14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9.3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07.98万元;住房公积金56.11万元;商品服务支出97.66万元;办公费4.6万元;水电费4万元;邮电费5.61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24.83万元;取暖费1.75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工会经费10.09万元;会议费 0.57万元;福利费0.21万元;差旅费4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32万元;生活补助1.26万元;医疗费补助0.14万元;退休人员护工费0.1万元;退休干部公用经费0.02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20910.48万元,2亿元项目预算中包括商务会议购买服务500万元;污水处理厂运营购买服务230万元;环境卫生购买服务1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2021年初单位资产合计50420454.42元,其中流动资产53589522.88元,非流动资产96830931.54元。其中固定资产原值6314045.88元,固定资产净值5571660.3元,以前年度累计折旧742385.58元。
(四)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说明及绩效目标表。
2021年单位预算无扶贫资金。
(五)政府债务情况(本部门及所属单位使用和管理政府债券资金情况,包括相关政府债券资金总体规模、项目安排)。
2021年单位预算2021年单位预算政府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