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部门)2023年度部门预算
2023年1月30日
目 录
第一部分昌都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部门)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昌都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部门)2023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昌都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部门)2023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都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城市新区建设管理的各项政策、法规;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和昌都市总体规划,编制新区整体规划,报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根据新区发展整体规划,编制新区范围内土地利用规划、建设规划、产业发展规划,报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负责新区范围内的土地储备、整治、出让、开发等工作;组织实施新区内征地拆迁工作并协调解决被征迁群众的生产生活及未来生计发展等事宜。负责昌都新区内土地储备资金的筹措与管理,做好对土地收购、储备、开发资金的测算、综合统计工作;
(四)根据授权,审核或批准新区内的各类建设项目并组织好项目的实施,牵头、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维护新区内开发建设秩序;负责新区内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的建设与管理。
(五)指导、协调和推进新区产业发展;组织拟订、实施新区产业发展计划和产业布局;负责对新区经济运行分析、预测,研究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负责搭建新区投融资建设平台;指导新区资本运作和开展投融资工作。
(六)负责新区财政管理,审议新区内各园区财政预算,拟订新区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计划;筹集、管理和安排使用新区建设发展资金。编制昌都新区财政预算决算;负责昌都新区基本建设拨款、改造资金分配和新产品试制费管理;负责昌都新区内国有资产管理;负责昌都新区财政返还政策的组织实施;承办市财政局和新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负责组织新区招商引资活动及宣传推介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新区内的企事业单位的协调和服务工作,保障新区内各类经营主体依法自主经营。
(八)负责督促、检查新区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新区内的社会治安、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卫生等管理工作。
(九)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公安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开展宗教领域、文化领域、特殊领域的安全保卫工作;管理辖区内的重点行业、公共娱乐场所和危险物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行为,防范、处置治安灾害事故和群体性时间;承办市公安处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
昌都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属于一级预算单位,无下级核算机构。2023年度,昌都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下设综合处、建设管理处、土地储备中心、企业服务处、产业发展处、社会服务处、财政所7个职能部门。全额事业编制27名,实有在职人数合计32名,其中援藏干部3人。干部29人,公益性岗位0人,志愿者0人,三支一扶人员3人。在编车辆4辆。
第二部分
昌都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部门)2023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昌都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部门)2023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33391811.24元其中,基本收入9897681.25元,项目收入423494129.99元。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431229611.24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99800元,卫生健康支出587600元,住房保障支出674800元。
(二)基本收入9897681.25元,项目收入423494129.9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33391811.24元其中,基本收入9897681.25元,项目收入423494129.99元。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31229611.24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99800元,卫生健康支出587600元,住房保障支出674800元。
四、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88307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48320元,公务接待费39987元,现单位保有车辆4辆。
五、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暂无)。
六、2023年度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2023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33391811.24元其中,基本收入9897681.25元,项目收入423494129.99元。
七、关于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33391811.24元其中,基本收入9897681.25元,项目收入423494129.99元。
八、关于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33391811.24元其中,基本收入9897681.25元,项目收入423494129.99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9897681.25元,包括人员类经费8853509.05元,商品服务经费1044172.2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3年单位政府采购包括商务会议购买服务约500万元;经开区污水处理厂运营购买服务约230万元;经开区环境卫生购买服务约200万元。其他政府采购根据实际发生情况执行。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我单位资产总额(账面净值,下同) 201,258.42 万元,较上年增长 74.83%。负债总额 44,601.91万元 ,较上年增长 39.25%。净资产 156,656.51万元 ,较上年增长 88.55%。
(四)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说明及绩效目标表。
2023年单位预算无扶贫资金。
(五)政府债务情况(本部门及所属单位使用和管理政府债券资金情况,包括相关政府债券资金总体规模、项目安排)。
2023年单位预算无债务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