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昌都市人民政府班子成员及政府系统部门主要领导开展集中接访活动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自治区及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关于加强信访工作的系列指示精神,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畅通信访渠道,加大对人民群众来信来访问题的解决力度。根据二届昌都市人民政府第71次常务会议有关工作要求,为确保昌都市政府班子成员及政府系统主要领导集中接访活动有序开展、取得实效,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24年12月6日至2024年12月23日(共18天)。
二、活动目标
全面深化源头治理工作,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深入践行“浦江经验”,发扬“四下基层”优良传统,大力弘扬领导干部亲自接待群众来访、适时开展带案下访、亲自动手解决信访问题的优良传统,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做好新形势下党的群众工作,持续深入实施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包案化解工作机制,依法、及时、就地处理信访问题和化解信访矛盾风险隐患,防止出现越级访、进京访等重大信访隐患,确保注意区分是全国两会还是地方两会期间、“三大节日”及重点敏感时期安全无事故,实现“事要解决、事心双解”的工作目标。
三、活动安排
1.市政府班子成员按照《昌都市政府班子成员集中接访时间表》(详见附件1),一名地级领导在市信访局大厅开展坐班接访活动(此项活动由市信访局安排市政府办配合);
2.市政府班子成员到分管行业领域开展一次接访下访活动(此项活动由市政府办公室安排,并及时向市信访局报送情况);
3.政府系统各部门主要领导每周开展一次开门接访和一次到基层下访活动(此项由各部门自行安排,并及时向市信访局报送情况)。
四、活动方式
(一)定点接访
1.市政府班子成员可根据推进包案事项需要灵活开展接访活动,可结合工作实际在定点接待场所或分管行业、领域、部门等场所接待群众来访,倾听群众呼声,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同时,在重要节点期间可根据工作需要加大接访频次。
2.政府系统各部门主要领导接访工作,可采取定点随机接访、定案约访等形式开展信访接待工作。
3.各级各部门要做好公示告知等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各项工作,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提前三至五日通过电视、微信公众号等新型媒介对接访领导干部的姓名、职务、分管工作、联系点以及接访的时间、地点、形式等情况进行公示,让群众知晓了解和参与。
(二)带案约访
1.市政府班子成员要根据各自的分管及包案信访事项情况做好带案约访,至少开展1次以上带案约访工作,面对面了解信访人诉求及思想动态,实地了解掌握化解进展,进一步完善化解措施,明确事项化解时间表、路线图,推动包案的信访事项尽快妥善解决。
2.各部门主要领导需及时对已出现信访苗头或风险隐患进行带案约访,严格按照“三到位一处理”工作原则,依法依规开展事项化解、疏解情绪、思想教育、消除隐患。
(三)主动下访
市政府班子成员要带领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深入联系点、重点区域、重大项目施工现场等场所主动下访,至少开展1次下访工作,按照分管工作和联系县(区)、乡(镇)的责任划分,针对管辖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矛盾和信访隐患,开展专题下访或利用维稳督导、下乡调研、结对帮扶等机会,深入实地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了解掌握实情,解决突出的信访问题,现场办公化解信访事项,查找问题症结,研究办法措施,消除矛盾隐患,切实做到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四)定期回访
对领导接访下访事项要定期跟踪督办,对未化解和已办结事项要及时回访,确保接访下访事项按节点跟踪、按时限验收、按要求化解,做到“事心双解”。市信访部门及时通过电话、信息、走访等方式对领导接访下访事项进行回访,对回访中发现“超期未办结、群众不满意、办结不息访”的,要再次提醒领导干部主动上门了解原因,做好政策解释、帮扶救助工作。
五、活动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政府系统各部门要充分认识集中开展接访活动工作的重要意义,本着“实事求是、简便易行、务求实效”的原则,压紧压实第一责任人责任、主体责任、属地责任、行业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主动过问、主动参与、主动协调处理,推动信访突出问题的解决,推进本部门领导接待工作落实。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化解难题,带头服务群众。各县(区)根据此方案,自行安排,每周向市信访局报送一次开展情况。
(二)建立工作台账。政府各部门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接访下访接待信访事项登记台账(详见附表2),对每个来访事项逐案登记,对需要录入西藏信访信息系统的要及时录入,努力做到“应录尽录”;要每周汇总本单位领导干部信访接待工作开展情况,并于每周五下午下班前将汇总表(详见附表3)报送至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市信访局),报送的相关数据要客观真实,有据可查。
(三)强化跟踪督办。信访部门要负责跟踪督办本级部门领导接访事项,实行清单化、闭环式管理。市信访局要落实周调度、半月督办、月通报制度,督促指导责任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已化解的信访事项要及时销号,未化解的信访事项,责任单位要逐案上报未化解原因及下步工作措施,并加大化解力度,确保信访事项得到有效化解,做到“案结事了”“事心双解”。
(四)强化信息报送。各部门要及时发现并总结开展集中接访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提炼出可学习、可复制、可借鉴的创新措施,及时收集本部门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工作情况和图片信息,于12月23日前形成专报通过党政网报送昌都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市信访局),由市信访局汇总后报市委、市政府,并经领导审定后报自治区。
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