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相关单位:
《昌都市政府班子成员“点对点”抓乡村振兴示范工作机制》已经二届市人民政府第70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乡村振兴工作的系列部署,按照市委“22445”总体工作思路,深入学习运用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以“产业提质年”为契机,着力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加快补齐农村发展短板,扎实推进高原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按照《西藏自治区政府班子成员“点对点”抓乡村振兴示范工作机制》要求,结合昌都实际,制定市政府班子成员“点对点”抓乡村振兴示范工作机制。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乡村振兴工作和总结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锚定“四件大事”“四个确保”,聚焦“四个创建”“四个走在前列”奋斗目标,按照王君正书记“五个坚持不懈”“五个坚定不移”“五个展现新担当新作为”的指示要求,聚焦“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总要求,由市政府班子成员带头,每人联系一个高原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作为示范点,聚集资源、聚合力量,探索不同区域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组织方式、发展模式和要素集聚路径,指导联系点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抓好高原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二、工作要求
(一)突出示范引领。认真落实自治区、昌都市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建设高原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若干措施,由昌都市政府班子成员“点对点”开展各对口乡村的高原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示范创建、扎实推进树立农牧民新风貌等七大行动。坚持“示范引领、以点带面”发展理念,创建示范典型,不断探索推动乡村振兴的可靠路径。
(二)把握重点突破。坚持统筹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准确把握乡村振兴建设重点和目标方向,聚焦区域发展的短板弱项,集中力量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寻求突破。立足区位条件、资源禀赋、产业基础、科技人才等特征,落实对口乡村全面振兴目标任务,因地制宜探索实践各具特色的乡村振兴模式。
(三)确保实际成效。立足乡村村情民情、产业特性、地域特色、历史文化,遵循乡村发展建设规律,按照“创一个、成一个、带一片”总要求,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乡村振兴示范经验。尊重农牧民意愿,发挥农牧民主体作用,引导农牧民全程参与,共享发展成果,不断增强农牧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工作目标
按照“一年打基础、两年有变化、三年大变样”的目标,采取市政府班子成员牵头负责、部门协同推进的形式,聚集资源、聚合力量,督促协调推进各联系点乡村全面振兴。计划到2027年,市政府班子成员“点对点”指导的12个高原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走在全市前列;乡村产业布局不断优化、链条逐步完善、创新能力不断加强、服务体系更加健全,人居环境有效改善,生态环境持续向好,乡村治理能力不断加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不断提高,示范引领作用不断突显。
四、工作重点
(一)实施脱贫成果巩固提升行动。协调压紧压实防止返贫工作责任,确保应纳尽纳、应扶尽扶。督促推动防止返贫监测与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共享,强化筛查预警,提高监测实效。指导巩固提升“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成果,落实“一户一策”帮扶措施落地见效。指导提升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确保脱贫人口参保率和监测对象参保率分别达99%、100%。督促落实辍学保控措施和相关政策,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动态清零。督促落实“一乡一包”“一村一结”“一人一法”帮扶模式,持续稳定提高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督促落实兜底保障机制,对符合条件的脱贫户、监测户按规定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做到“应兜尽兜”“应保尽保”。
(二)实施乡村产业培育壮大行动。坚持精准发力,立足特色资源和市场需求,指导联系乡村找准产业发展优势,因地制宜做好“土特产”文章,形成规模适度、竞争有序、错位发展、效益明显的特色产业格局。指导做好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培育,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加快重要农产品全产业链大数据建设,全面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指导做强现代化种养业,创新产业组织方式,拓展产业链条,推动种养业向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和绿色化方向发展。指导做精“土特产”产业,建设特色产业优势区,推进特色产品基地建设,发展特色食品、传统工艺、乡旅文化等特色产业,促进乡村各产业有效融合。指导推进产业提升行动,落实“巩固一批、升级一批、盘活一批、调整一批”要求,推动产业提质增效、可持续发展,进一步增强脱贫群众内生动力。帮助培养善经营、懂管理人才,发掘培育农牧区能工巧匠。
(三)实施群众稳岗就业行动。按照“能就业尽就业、愿就业尽就业”原则,指导协调促进稳岗就业工作,深入开展防止返贫就业攻坚行动,强化部门信息共享、联动就业帮扶,稳定全年脱贫家庭劳动力就业规模。协调帮助扶持有条件的乡村组建劳务协作联盟,帮助辖区“雨露计划”应届毕业生就业率达90%以上,有就业意愿的脱贫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100%。协调落实农牧民群众技能培训,对有培训和就业意愿的农牧民群众开展“订单式”“菜单式”“工单式”技能培训,力争市政府班子成员“点对点”指导的12个乡村有培训意愿的农牧民群众全部参训。
(四)实施高原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行动。以高原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为重点,督促指导联系乡村加快高质量实用性“多规合一”村庄规划编制,提高村庄规划实效性、可操作性和执行约束力,加快完成市政府班子成员“点对点”指导的12个乡村完成高原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和“多规合一”村庄规划,力争有需求的行政村“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率达100%。坚持示范引领推进高原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统筹推进联系点乡村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环境整治、树立农牧民新风貌行动等工作,“点对点”抓好乡村振兴典型示范,以点带面促进全市乡村建设取得新突破。
(五)实施基础设施改造升级行动。指导落实基础设施改造升级行动,帮助建立乡村建设项目库和乡村建设清单。协调推进农牧区饮水安全向供水保障转变,计划到2027年,市政府班子成员“点对点”指导的12个乡村自来水普及率达85%,水质合格达标。加快农牧区电网巩固提升工程建设,协调推进农牧区电网升级改造,计划到2027年,电网骨干网架持续完善,主电网延伸、农网改造实现扩容增容升级,农牧区供电可靠性和稳定性不断提高,市政府班子成员“点对点”指导的12个乡村主电网覆盖率达100%。实施农村公路通畅工程,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资金,加快实施农牧区通村公路,重点实施行政村通畅工程,优化路线走向,推进“四好农村公路”高质量发展,计划到2027年,市政府班子成员“点对点”指导的12个行政村实现道路通畅。协调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升乡村教育、医疗卫生健康等各项事业服务保障能力和水平。
(六)实施人居环境长效整治行动。指导帮助建立健全农牧区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机制,计划到2027年,国道沿线、城镇周边等有较好基础条件的村庄人居环境质量显著提升,高原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取得新进展,市政府班子成员“点对点”指导的12个乡村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达100%,人畜分离率达100%,辖区主要旅游景区、重要交通节点公共卫生厕所基本覆盖,厕所粪污得到有效治理。指导帮助联系点进一步健全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体系,实现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全覆盖,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明显提升,有条件的村庄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生活污水乱倒乱排得到有效管控,人居环境整治综合治理水平显著提升,村庄公共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
(七)实施乡风文明全面提升行动。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指导协调联系点每半年开展一次乡风文明全面提升宣传活动,全面强化山体田园、冰川河湖、湿地绿地、原生植被、古树古木等保护修复,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持续实施乡村“四旁植树”行动,加大草原修复治理力度。督促推进农牧区精神文明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三个意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群众性宣传教育。指导帮助完善村规民约,持续开展树立农牧民新风貌行动,抓好农牧民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引导农牧民树文明新风、改陈规陋习、促移风易俗、兴优秀文化、美村容村貌。
(八)实施乡村治理三治融合行动。指导联系点每半年开展一次党建引领和普法强基活动,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打造“三治融合”乡村治理示范样板。指导抓好党建促乡村振兴,探索建立“联村党委”,从严从实抓好党员队伍建设,充分激发农牧区党员生机活力。指导联系点开展好农牧民党员进党校集中轮训工作,实施好村党组织带头人后备力量培育储备三年行动,持续开展村干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培训三年巩固提升和区外轮训活动。督促指导联系点强化平安建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浦江经验”,帮助完善矛盾纠纷源头治理、排查预警、多元化解机制,推进“网格化管理+数字化治理”模式,努力做到乡村网格化管理、数字化赋能、精细化服务。督促指导联系点加强法治乡村建设,深入开展“八五”普法宣传教育“法治基层行”活动,持续开展农牧区扫黑除恶常态化行动,确保农牧区持续和谐稳定。
五、机制保障
(一)建立定期调研调度机制。积极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作风,市政府班子成员每半年至少到联系乡村调研1次,履行“点对点”抓乡村振兴示范责任,并加强工作督导落实。市政府每年适时召开专题会议,听取“点对点”抓乡村振兴示范责任落实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问题。
(二)建立支持保障机制。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强化资金统筹,对“点对点”抓乡村振兴示范涉及的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等予以保障。
(三)建立典型经验通报机制。市政府班子成员“点对点”指导的12个乡村的乡(镇)党委政府要定期总结示范创建工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亮点材料,及时报市农业农村局进行宣传推广,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