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昌都自然资源 发布时间: 2024-05-29 浏览次数: 【字体:大中小 】
政策调整提示
《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规定:禁止占用耕地建设大套型住宅项目(指单套住房建筑面积超过144平方米的住宅)。
2023年9月,自然资源部发文,提出在城市郊区等不具备公共交通条件但景观、区位等条件较好的区域,停止执行住宅单套建筑面积不高于144平方米、容积率不得低于1.0的供地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