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昌都市生态环境局监测科 发布时间: 2024-04-12 浏览次数: 【字体:大中小 】
各有关单位:
依据《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办法》的要求,经我局认真研究,制定了《昌都市2024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包括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以及环境风险重点管控单位共五类名录,现予以公布。请各单位按照国家对环境监管重点单位的管理要求做好企业的监管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昌都市2024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
昌都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