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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都市市场监管局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昌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5-02-19   浏览次数:   【字体:

2024年,昌都市市场监管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聚焦便民高效、深入统筹谋划、注重整体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和成效。现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规范性文件方面

2019 年机构改革以来,我局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期间,无以本单位、市政府及政府办公室名义起草实施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我们深刻认识到规范性文件对于依法行政、规范市场秩序的重要性。今后在起草规范性文件时,将严格执行 “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 等一系列程序。通过评估论证,充分考量文件对市场监管领域的影响及可行性;公开征求意见,广泛吸纳社会各界尤其是市场主体和相关行业的建议;合法性审核确保文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集体审议决定体现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向社会公开发布保障公众的知情权。通过这些举措,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为促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筑牢基础。

二、典型案例方面

(一)公布2024年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第一批19起典型案例。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部署要求,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坚持“严真细实快”的工作作风,聚焦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重点商品、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集中优势兵力,精准重拳出击,持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专项行动,加大案件曝光力度,震慑违法犯罪行为。

(二)公布餐饮服务单位“红黑榜”名单39期。为进一步净化食品安全环境,充分发挥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共享,充分发挥广大市民群众的影响作用,促进餐饮单位管理的多样化和规范化,昌都市各级市场监管局持续开展餐饮服务单位“红黑榜”曝光行动。其中曝光黑榜85家,红榜53家,对“黑榜”餐饮服务单位,不仅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其重视食品安全问题,还要求其积极落实隐患整改,提交整改报告并进行复查。通过这种方式,促进餐饮单位管理的多样化和规范化,切实保障人民群众 “舌尖上” 的安全,让消费者能够放心就餐。

三、“双随机、一公开”方面

聚焦重点民生领域,科学设置任务。聚焦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安全生产、人力资源、医疗卫生、农资打假、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学校安全、互联网安全、生态环境、工程质量、养老机构、检验检测等重点民生领域,制定并印发了《昌都市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事项清单》,涉及11个领域64项监管事项。印发了《昌都市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昌都市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实施方案>及配套制度的通知》,形成了政府主导,市场监管局牵头、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跨部门综合监管局面。在类乌齐县和芒康县试点开展食品领域、危险化学品领域和单用途预付卡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试点工作。先后组织开展市县两级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业务培训班4期。已完成昌都市2024年度部门联合抽查任务38项,市场监管部门定向任务16项,抽查各类经营主体170余家,发现问题30个,责令整改20家,立案查处2家,罚没款6.8371万元;所有检查结果已及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西藏)平台进行公示,公示率达到了100%。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录2次,强化未年报经营主体的后续监管,对2023年度未年报的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4家,罚款1.2万元,依法吊销连续六个月以上未开展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营业执照》44家。

四、重大决策方面

(一)强化审批管理。我局财务预算支出严格按照“三重一大”要求,公用经费、项目支出经费 5 万元(含 5 万),由局党组会审批,充分发挥集体决策的优势,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安全性;5 万元(不含 5 万)以下,2 万元以上(含 2 万) 由局长审批,明确审批权限,提高工作效率,同时也保证审批过程的规范性。

(二)执行议事决策。党组会议议题由党组书记提出,或者由其他党组成员提出建议、党组书记综合考虑后确定。涉及人事教育培训、党风廉政建设等由政工人事科汇总并拟出安排意见,涉及其他事项或重点工作由办公室汇总并拟出安排意见,报请党组书记或主持会议的党组成员确定。提请党组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一般应由分管党组成员在会前组织有关科室调查研究,形成具体方案。重点事项应经过论证、评估和分析,涉及相关单位的,应事先征求相关单位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并以会议表决形式体现党组的意志,原则上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

五、法律顾问制度方面

(一)法律顾问配备情况。聘任法律顾问单位:西藏敏博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敏;聘任方式:单位需要律师提供法律帮助服务可随时联系;聘任期限:1年;法律顾问联系电话:18798980058。

(二)履职和作用发挥情况。1.就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提出法律意见,从法律上进行论证出具法律意见书;2.协助审查或草拟、修改在对外联系活动中的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有关法律事务和规章制度;3.协助依据法律法规建立各种规章制度;4.协助开展法治讲座不少于2次,共建法治昌都;5.提供活动有关的法律信息;6.对单位内部的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法律指导;7.对外发表律师声明及律师函件;8.参加仲裁、诉讼等;9.参与处理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法律服务。

(三)经费保障落实情况。法律顾问经费:每年6万元已纳入财政预算进行支付。

六、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方面

(一)加强培训,提高执法人员办案能力。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提高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和规章条文的理解和运用能力、对行政违法行为的调查取证和分析判断能力、对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运用能力等技能,提高行政执法办案效率,确保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和规范性。2024年3月13日下午,我局邀请法律顾问组织开展“新《行政复议法》及相关意见解读”法律讲座,加深了干部职工对新《行政复议法》内容的理解,为今后提高的政治素养和办案水平,规范行政执法工作,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开展“以案释法”,加强示范指导。对执法实践中疑难问题和重大复杂案件,在执法培训中进行宣传引导。通过详细剖析案件,让执法人员了解案件办理的关键环节和注意事项,特别是注重把握细节,规范执法。例如在一些食品药品案件中,强调证据收集的完整性和合法性,以及执法程序的规范性。

(三)制定业务培训计划。各行政执法科室已成功举办了 2024 年度计划内的多场培训班,包括《特种设备主体责任两个规定》《基层不良反应监测能力提升》《药品写流程以及网上录入(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基层藏药经营使用法律法规》《首席质量官培训班》《知识产品培训班》等。此外,在各普法节点,还开展了其他法律法规的培训,通过这些培训,全市两级市场监管系统行政执法队伍已完成全员轮训,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得到了全面提升。

七、规范行政执法方面

(一)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市场监督管理执法监督暂行规定》,通过专项执法检查、案卷评查等方式,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全面监督。在专项执法检查中,针对重点领域、重点案件进行深入检查;案卷评查则从执法程序、证据收集、法律适用等方面对执法案卷进行审查。综合运用通报、约谈、实地督导和下发《执法监督意见书》《执法监督决定书》等形式,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规范执法行为。

(二)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并制定执行《昌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公正文明执法,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机构改革以来,我局结合执法工作实际将立案查办的案件无论大小全部纳入法制(案件)审核的范围,截至目前,审核通过率100%,无申请行政复议和涉及行政诉讼的案件同时,我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采取“执法文书+照片/音像”的方式,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方式,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针对行政执法主体、人员、依据、程序以及行政审批、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结果等执法信息,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号、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西藏)“互联网+监管”等平台依法进行了公示。

(三)全面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一是坚持把推行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与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结合起来。通过法制审核、执法检查、案卷评查等,强化对“减免责清单”落实情况的监督,确保落到实处。二是推进容错纠错柔性执法,以《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为重点,严格执行清单89项,适用于我局办理各类行政处罚案件。在执法过程中,坚持“教育与处罚并重”,区别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方式开展执法活动,防止和克服“简单粗暴”“以罚代管”等不文明、不规范的执法行为,引导市场主体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增强自我纠错能力,不断释放各项重点领域执法的温度善意,更好地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避免因初次、轻微违法行为给予市场主体处罚,导致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情况的发生,最大限度降低市场主体的不利影响,不断提升企业获得感、满意度。

八、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方面

截止目前,我局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未引发行政诉讼案件。根据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全面依法治藏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深入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要求,我局从服务保障自治区“四件大事”“四个创建”“四个走在前列” 的高度,做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主动履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职责,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抓好抓牢,落到实处。

九、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方面

贯彻 “法治工作全局化、全局工作法治化” 理念,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主要负责人全面履行法治建设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定期听取法治建设重大问题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实际困难。在法制队伍建设方面,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执法装备配备上,加大投入,提升执法硬件水平;执法行为规范方面,加强监督和培训。通过这些举措,着力补强补长法治建设薄弱环节和工作短板。

十、作风建设方面

2024 年,我局深入贯彻 “作风深化年” 部署要求,聚焦 “不愿作为、不敢担当、不思进取、不真不实、不知敬畏” 五大共性问题,严格落实市委治 “庸懒散推脱绕” 六项措施,全力推动作风建设与工作落实双提升。在元旦、春节、藏历新年等重要节假日以及三月重点维稳时段,强化日常监督检查,通过不定期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确保重点工作任务稳步推进,干部值班值守严格到位。同时,组织全体干部签订严禁赌博承诺书,重申党员干部不得信仰宗教、参与宗教活动的政治纪律,倡导限酒禁赌,规范 “八小时以外” 的生活作风。全年持续狠抓上下班纪律与维稳值班制度,以严明的纪律作风为各项工作的高效开展提供坚实保障,为全年工作的顺利推进奠定了良好基础。

十一、存在的主要问题、意见建议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法治宣传开展的办法不多,内容和方式方法还需要改进和完善;二是执法人员法治化、专业化程度不够,在执法程序上存在一定的隐患。

(二)意见建议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1.加强执法队伍培训,丰富培训内容和形式。除了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还应增加案例分析、模拟执法等实践课程,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职业道德,确保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性、规范性和统一性。

2.全面落实行政执法 “三项制度”,不断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加强对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的监督和管理,提高行政执法的规范化水平。

3.严格规范行政检查和行政处罚裁量权的适用。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明确裁量标准和适用条件,加强对行政检查和处罚行为的监督,防止权力滥用。

4.大力推行包容审慎监管,进一步细化 “首违不罚” 等清单。根据市场监管实际情况,合理确定不予行政处罚的范围和条件,加强对市场主体的引导和教育,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十二、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强化法治学习与宣传。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纳入党员领导干部和全体执法人员的培训计划中,定期组织学习研讨活动,加强学习成果转化运用。创新法治宣传方式,利用新媒体平台,制作生动有趣的法治宣传视频、漫画等,提高法治宣传的覆盖面和吸引力。

(二)提升依法决策水平。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加强公众参与的深度和广度,通过听证会、民意调查等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完善专家论证机制,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对重大决策进行专业论证,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三)深化行政执法改革。持续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定期开展执法人员业务考核。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探索建立跨部门、跨区域的联合执法机制,提高执法效率和效能。

(四)加强行政权力监督制约。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机制,加强行政复议与规范化建设,发挥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社会舆论监督等,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提升政府公信力。

(五)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强对市场准入、产业政策等方面的审查,及时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持续推进政务服务 “一网通办”,简化办事流程,提高服务效率,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

昌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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