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巴多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增设村级动物防疫人员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全区村一级兽医工作由村级动物防疫员承担,实行“县聘村用”的制度。目前,自治区核定全区村级动物防疫员人数 6557人,昌都市村级动物防疫员人数 1142 人,察雅县村级动物防疫员人数 138 人,实际聘用 138 人。从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村级动物防疫员基本报酬标准为每人每月 1100 元。同时,对认真履行职责、较好地完成动物防疫服务工作的村级动物防疫员,经考核合格,按农业县(包括半农半牧业县)和纯牧业县两种类型,分别按农牧民人均 2 元和 4 元,年底一次性发放奖励补贴资金。
村级动物防疫员多由具有一定专业技能的农牧民群众担任,主要承担每年春秋两季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动物疫病常规免疫、动物疫情监测采样、疫情报告和其他兽医工作。随着近年来动物疫病防控形势的严峻复杂性增强,村级动物防疫员还承担非洲猪瘟、牛结节性皮肤病等动物疫病防控和包虫病、布鲁氏菌病、结核病等人兽共患病防治工作。村级动物防疫员在全市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中作出了重要贡献,为推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夯实了基础环境。近人民政府组织村级区农业农村系统把提高村级动物防疫员能力水平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实抓细,农业农村厅在我市开展了村级动物防疫员全覆盖的轮训工作,市、县农业农村部门结合动物疫病注苗免疫、科技下乡技术包保服务等工作,对村级动物防疫员进行系统的指导和培训。在增加村级动物防疫员人数方面,我市农业农村局通过各个渠道进行反映,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也向上级业务部门和本级相关部门呼吁,但至今未能得到有效解决。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关系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做好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和“人病兽防、关口前移”重要指示的具体体现,我们一致认为,在当前动物疫病防控严峻形势和工作任务繁重的实际情况下,在牲畜存栏量较大的村增设 1 名村级动物防疫员很有必要,既提高动物疫病防控的质量和成效,也适当减轻村级动物防疫工作负担和增强工作积极性、责任感。
下步工作中,我市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七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动物防疫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第八十二条“地方人民政府织村级防疫员参加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的,应当保障村级防疫员合理劳务报酬” ,继续向本级相关部门和县区人民政府呼吁个别村适当增加 1 名村级动物防疫员。
感谢您对我市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和村级动物防疫人员的关心和支持。上述答复是否满意,请填写《征询意见表》并与我们电话联系。
联系单位:昌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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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 年 12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