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市地方政府性债务举借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我市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为130500万元,均属于自治区转贷我市的债券资金,具情况如下:
一是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14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藏财预指[2013]227号)精神,转贷我市一般债券资金5000万元。此笔资金2018年到还款期限,已纳入我市2018年预算。
二是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拨付2015年地方政府债券(五年期)预算指标的通知》(藏财预指[2017]167号)转贷我市一般债券资金10000万元
三是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的通知》(藏财预指[2017]54号)精神,下达我市一般债券资金10.37亿元。
四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的通知》(藏财预指[2017]61号)精神,下达我市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1.18亿元。
昌都市财政局
2018年1月31日
附件: | 昌都市地方政府债务公开.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