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方财政收入完成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构成分级情况
2017年,全市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51029万元(不含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上划,下同)。完成年初预算的127%,比上年增加27618万元,增长22%;
分预算级次看,市本级完成66119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14402万元,增长28%;县(区)级完成84910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13216万元,增长18%。
从收入构成看,税收收入完成97783万元,同比增加22994万元,增长31%;非税收入完成53246万元,同比增加1253万元,增长10%。
2017年全市地方财政收入超过亿元的县(区)3个,与上年相同,为卡若区、江达县、芒康县,11县(区)均超过三千万元。地方财政收入占全市GDP的比重为8%,与上年基本持平;地方财政自给率8%。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情况
(一)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情况
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财力为129.27亿元,比上年年初增加21.69亿元,增长20.16%。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89亿元,比上年年初增加1.64亿元,增长16%。上级(中央)补助收入117.38亿元,比上年年初增加20.05亿元,增长20.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129.27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加21.69亿元,增长20.16%。收支平衡。
2017年昌都市一般公共预算总财力突破200亿元,达到2004457万元(含新增地方政府转贷收入10.37亿元),较去年增加282318万元,增长16%。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51029万元,较去年增加27618万元,增长22%;上级补助收入为1828996万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财力91%,较去年增加238160万元,增长15%,地方自给率为9%。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92845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比去年同期增加227804万元,增长13.4%;按照《预算法》规定当年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0863万元,结转下年使用25137万元。
三、全市财政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一)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017年,全市财政总财力2004457万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945927万元(体制补助17410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342884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30912万元、结算补助35302万元、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10331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转移支付收入28977万元、义务教育转移支付198216万元、贫困地区转移支付105330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4332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9293万元、固定数额补助收入(农村税、调整工资等转移支付)134249万元、其它一般转移支付28691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710574万元;税收返还68795万元(增值税返还66333万元、所得税基数返还1000万元、其他税收返还收入1462万元);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51029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0370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4432万元。
对11县(区)一般转移支付支出718376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支出464325万元、返还性支出3117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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