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昌都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区党委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部署要求,以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为工作方针,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以更高标准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明显成效。
突出大气污染防治,让天更“蓝”。始终保持大气污染防治高压态势,加强面源排放管控,紧盯重点环保指标变化实时监测预警,狠抓污染源治理,以坚决态度、有力措施、严格要求,大气管控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空气质量得到有效维护。持续改善空气质量。突出源头排查、问题指标治理,针对工业、城建、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严格排污许可和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强化工业污染治理,集中整治扬尘污染,开展空气质量监测,从严落实各项目标责任,环境质量持续保持良好。2021年昌都市环境空气质量有效监测363天,其中优269天,良94天,无轻度或重度污染天数,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保持在100%。协同推进减污降碳。在全区率先启动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及碳达峰研究工作,初步编制完成《昌都市碳达峰行动方案》《昌都市碳排放峰值目标研究报告》,形成年度《昌都市温室气体排放总清单报告》,申报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资金1050万元,建成机动车固定式遥感监测系统,全市4家机动车尾气检测机构累计检测机动车15万余辆。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治理油气污染企业42家,59家加油站实现全面供应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工作目标。抓好扬尘综合治理,仅2021年就出动350余人次,对城区周边在建施工工地进行专项检查,施工扬尘治理效果明显。
突出水污染防治,让水更“绿”。坚持“建、治、管”一体化推进,以区域水环境质量优良为目标,推进水污染防治,保护好饮用水、治理好污水、巩固好清水。深入推进河湖长制。扎实开展河湖排查、管理范围划定及保护,实施“一河(湖)一策”“河(湖)长+检察长”等,调整设置市级河湖长29人(含双总河长),县(区)级河湖长245人,乡(镇)级河湖长648人,村(社)级河湖长1300人,将27594名水管员纳入河湖长制工作体系,2021年市县乡三级河湖长共巡河湖3000余人次,对河湖“四乱”问题及时整改,清理河湖岸线、水面垃圾及漂浮物380余吨。开展水承载力评价。编制完成2020年度水环境承载力评价报告,制定《昌都市创建节水型城市实施方案》,全面调研摸清全市1112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基本情况,主动配合川藏铁路等大型涉河建设项目,2019年以来共摸排100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涉河建设项目106处,审批涉河项目洪水影响评价类14项,为持续深入实施碧水行动奠定了坚实基础。不断强化水环境治理。常态化开展河湖及岸线垃圾清理,清理各类生活垃圾380余吨,查处2021年度水土保持违法违规项目21项并完成整改,复核完成自治区遥感疑似问题1900余处。推进入河(湖)排污口排查整治,先后10次对城区及周边污水直排问题进行全面摸排,发现直排口11个,已全部完成节流封堵,健全完善“一江两河”散、直排污水整治项目,定期调度市县入河湖排污口整治情况。推进水源地规范建设。对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划定、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分布、污染源排查、规范化建设内容、管理人员及管理制度等情况进行全方位摸排,完成13个地表水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33个环境问题整改。大力开展城区供水管网改造工程,供水普及率达到95%以上。目前,全市主要江河、湖泊水质状况保持良好,达到国家规定相应水域的环境质量标准,11个县(区)14个县级及以上城镇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总体保持良好。
突出土壤污染防治,让土更“净”。注重统筹规划、有效衔接,因地制宜推进厕所革命、垃圾治理,全面管住土壤、危废、垃圾,确保土壤本底安全。实施农药化肥“零增长”工程。严格控制化肥农药使用,积极推广节肥、节药、节水技术,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新型农药,推广生物防治措施,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和有机磷农药,2021年全市化肥使用量8044吨、农药使用量17.128吨,较2020年一定程度降低,确保了化肥使用量和农药使用量“只减不增”。实施“禁白”行动。围绕“三整治、三提升”行动,开展一次性塑料包装、餐盒等白色污染联合检查,清理城乡结合部、交通道路沿线、河湖湿地等重点领域的白色垃圾,回收废旧农膜8.9吨,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地块297个,禁养区面积316648公顷,投入1500万元提升改造觉拥种羊场养殖、防疫、粪污处理等设施,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95.1%。加强固体废物处理。开展危险废物转移审批工作,审批转移废机油、过期农药、废旧铅蓄电池等各类危险废物805.62吨,收集处置医疗废物261.88吨。聘请农业农村部环境科研监测所开展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协同监测、安全利用技术措施验证攻关等工作,完成耕地土壤—农作物协同检测分析931对,审核完成制氧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2017年、2018年完成466个点位土壤采样流转工作,确定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16家,争取并实施土壤及生态修复项目4个,涉及资金3718万元,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持续保持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