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滇金丝猴从300多只上升至800多只,马鹿从3000多头上升至8000多头,雪豹、金钱豹、秃兀鹫、灰鹤等珍稀保护野生动物更加频繁地出现在大众视野中......” 增长的数据、喜人的消息充分证明近年来昌都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得到了进一步加强,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西藏时提出的“守护好这里的生灵草木、万水千山”的殷殷嘱托,得到了充分的落实。
保护野生动物,维护自然平衡,不仅关系到动物的繁衍与生息,也关系到人类的生存与发展,更是衡量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城市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近年来,昌都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始终坚持保护优先、规范利用、严格监管的原则,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文明理念,严格执行《野生动物保护法》《湿地保护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等法律法规,站在维护西藏生物多样性、建设西藏生态安全屏障的高度,主动担责、强化履职、狠抓落实,全力推进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扎实有效开展。2019年,昌都市林业和草原局被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授予“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2021年5月22日上午,茶马广场人流涌动,路过群众纷纷面对广场大屏驻足,上面正在播放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影片……”
这是去年世界生物多样性日当天的场面,林草部门工作人员带着宣传单、宣传册、宣传标志物向群众发放,并借助微信公众平台、短信发送业务等方式大力开展宣传,从“生命无价,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等角度,引导大众保护野生动物,禁食野生动物。
各种途径的全方位传播,干部群众的深层次参与,肇事补偿资金的有力兑现,让野生动物在人人关心、人人关爱下繁衍生息、自由自在。
昌都市森林面积382万公顷,草原面积571余万公顷,共有自治区级以上林业自然保护地9处,总面积44余万公顷。各类保护地拥有着极强的典型性、自然性和感染力,分布着不同种类的濒危物种和自然资源。
2018年来,全市5个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先后顺利通过国家验收并正式挂牌,3个自治区级以上自然保护区累计投资5300余万元,保护区内各类提升项目顺利建成,全市共完成各类营造林建设144.28万亩。通过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各类保护资金的投入、各类项目建设的推进、保护措施的落实、造林绿化的实施、保护区域的细化,野生动物栖息环境得到有效保护,生存家园更加美丽舒适。
另外,在接到野生动物受伤的消息时,林草部门也是“治病良医”与“救火队员”。
近年来,为提高受伤动物发现几率、提升救助能力、保障救助存活率,林草部门将野生动物巡保工作纳入全市各类护林员、管护员及林草生态岗位人员职责范围内,充分发挥全市14名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员的管理履职,研究制定《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处置导图》《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处置方案》,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零报告制度,确保野生动物异常死亡能够及时有效处理,杜绝野生动物疫病疫情大范围扩散等事件的发生,制止乱捕乱猎滥食野生动物及违法加工、运输、经营利用野生动物资源及其制品等违法犯罪活动。
市林草部门积极申报建设昌都市野生动物救护站,提升专业能力、完善救护设施,着力维护生态安全和人类健康安全。2018年以来,全市各级林草部门共救助野生动物200余只(头),经过悉心救护后成功放归自然,达到了发现一例、救助一例的目标。
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人类自己。让我们一起行动,一同作为,从“不打扰”“不购买”“不食用”,到“勤关注”“勤观察”“勤保护”,齐心推进生态文明高地建设,着力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保护我们共同的朋友,守护多样之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