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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来源:昌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1-01-15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自治区政府《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减证便民”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藏政办〔2020〕27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深化全市“放管服”改革,扎实推动“只跑一次”和“一次不跑”改革,着力解决困扰企业和群众“办证多、办事难”和“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推责证明”等问题,市委副书记、市长陈军同志高度重视,亲自安排亲自部署,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开展情况

“减证便民”专项行动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打造高效、快捷便民服务和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紧抓全面清理涉及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各类证明和盖章环节这个关键,扎实推进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通过科学精简环节、压缩时限、再造流程,大力推进承诺审批、现场审批、材料精简等工作,让申请人交最少的材料、跑最少的次数、在最短的时间内获得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同时,在流程上进一步优化,在环节中进一步精简,在工作方式上进一步创新,逐步理顺办事环节和流程,做到“该取消的取消、能合并的合并、可共享的共享”,真正实现“最多跑一次”乃至“一次不用跑”。

(一)强化组织保障,落实工作责任。打造服务型政府,最主要的衡量标准就是老百姓方便不方便,满意不满意。转变政府职能的成效,最终要体现在办事效率的提高上,体现在为群众服务的质量上。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作为深化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举措,“减证便民”不只是事关减少繁文缛节、提高办事效率的程序压缩,更是一把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昌都市政府迅速深刻领会精神实质,迅速行动,成立了以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梅方权同志为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工作任务,从市委组织部、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等单位抽调5名法律、组工专业干部充实到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转发并传达《西藏自治区“减证便民”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起草并下发了《昌都市“减证便民”专项行动方案》,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昌都市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的工作要求、时间节点等

(二)贯彻通知要求,扎实开展工作。“减证便民”不是一蹴而就的突击性任务,是需要多方用力、综合施测和久久为功的系统工程,唯有痛下决心、综合施测,不断把“放管服”改革推向纵深,才能真正以政府的减权、审批的便利,创造优良的发展环境。10月20日专项办公室组建以来,办公室人员加强法律知识学习,沟通交流意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掌握相关文件要求,扎实开展市政府各单位证明事项审核。为提高工作效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按照《昌都市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全面梳理全市证明事项,严格按照国家、国务院各部委、自治区要求取消相关证明事项的基础上,主动与各市直各单位对接沟通,确定取消证明事项。

(三)准确掌握情况,精确开展审核。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其实就是对以往要求的强调和重申,也是对“奇葩”证明反复的及早防范,全面清理各类无谓证明,真正让群众办事更流畅、少奔波。经“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照国务院各部委、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许可和证明事项等系列清理公告、决定以及按照各单位权责清单和审批事项反复审核、确认、沟通,根据《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减证便民”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按照“六个一批”原则,40家市直政府部门提出取消建议98项,提出修改建议108条;11个县(区)取消证明事项2085项,提出修改建议1158条。

(四)加强督查问责,及时公开监督。为巩固“减证便民”工作成效,切实解决群众办事难、办证难问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市直政府部门确定清理、保留清单面向市委各部门、人大法制委员会、政协办公室、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等单位和部门意见征求,并开展专项情况督查,要求市直各部门、各县(区)严格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确保落实到位,执行“非报即停”原则,切实按照公布事项开展办理。成立督导组,分赴11县(区)开展专项督查,通过访问群众、查阅办事宗卷、内部系统等方式,重点查看了相关单位是否存在清单外要证明、变相设定证明的情况,确保保留清单之外的证明事项,其他一律不在开具。

二、主要成效

(一)提高群众和企业办事效率。通过公开证明事项清单,有效环节了申请和证明材料过多过滥、重复提交等问题,企业和群众办事将更加方便快捷。另一方面,通过这次专项行动,政府部门的依法行政意识、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

(二)提升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中公信力。推行规范、便捷、快速的办理模式,全面监测办事流程与内容,保证企业与群众只跑一次路、只进一次门,促进依法执政,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从而提供让社会和群众都满意的公共产品审批服务。

(三)规范清理证明事项成绩显著。据统计,全市11县(区)、市级政府部门证明事项累计6059项,目前保留证明事项3876项,取消证明事项2183项,取消证明事项较保留证明事项占比56%,其中:市级政府部门保留证明事项218项,市级政府部门清理取消98项;取消证明事项较保留证明事项占比45%;11县(区)保留证明事项3658项,11县(区)清理取消证明事项2085项,取消证明事项较保留证明事项占比57%。

三、存在问题

(一)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对县(区)违规要求企业和群众出具已取消的证明事项缺乏长期有效的监管机制。目前,仅依托现场督导检查较为单一的督导方式开展监管,缺乏长期有效监管机制与防范措施。

(二)缺少完善的信息共享系统。没有实现企业与个人的基本信息查询共享系统的有效对接,例如:仍然存在房产在住建部门查询或开具证明、土地在自然资源部门查询或开具证明的情况,距离彻底实现多证合一、信息共享目标尚有差距。

(三)证明事项清理达基本达到要求。目前我市清理取消证明事项2183项,占比56%,基本完成《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减证便民”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提出证明事项清理达到50%以上的目标。主要原因是我市开展“放管服”工作以来,持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根据工作实际即时清理精简并动态调整行政审批事项清单,清理后市级政府部门和11县区证明事项和证明材料均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依据,如采取“强迫”精简、“一刀切”精简等模式,或强制以告知承诺制替代证明材料。

四、下步工作安排

(一)加强督导检查。昌都市“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采取抽查暗访、接受群众投诉、集中巡回检查等方式,对已取消证明事项办理情况进行督查,发现违规要求企业和群众出具已取消的单位和个人,按程序进行追责问责,确保改革成果。

(二)认真总结经验。昌都将把“减证便民”专项行动作为深化“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最重要内容来抓紧抓好抓实,也作为深化机关作风整顿成效的一次实际检验,在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中发现一些典型经验和做法,并及时总结,为今后开展工作提供有力指导。同时借鉴先进地市成功经验和好的做法,为昌都市“减证便民”专项工作提供更强动力。

(三)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网络、电视等媒体及微信公众号新兴网络平台开展宣传,向广大人民群众介绍减证便民的工作政策,公开保留和取消的证明事项,解读各类证明办理流程、所需材料,提高专项行动的知悉度,在全社会营造浓厚氛围。

昌都市“减证便民”专项行动

   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2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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