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住指南——
一、租住条件
昌都新区(经开区、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本地城镇户口或持有本地公安部门发放的居住证明,并在本地实际居住一年以上,具有稳定收入并有缴纳租金能力的人员;
2.家庭成员年人均收入低于昌都市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
3.在本地无住房或者家庭自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5平方米;
4.申请时未享受昌都市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二、租住方式
昌都新区(经开区、高新区)公租房一律线上申请。
1.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并安装“公租房”手机 APP。(需要注意的是个别安卓用户,非华为手机需先下载华为应用商店,方可下载“公租房”APP)
(1/6)申请所在地:从上到下依次选择“昌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房管理科”;受理部门:选择公房管理科;保障方式:选择实物配租;申请人类型在下拉菜单中对应选择,其中外来务工人员选择“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本地大学生就业选择“新就业无房职工”,点击下一步。
(2/6)主申请人信息:按照提示选择或填写个人相关信息 (意向小区、意向户型可不选择),点击下一步。(3/6)家庭成员信息,(4/6)家庭住房信息(非必填),(5/6)家庭财产信息(非必填),点击下一步。
(6/6)收件资料:①昌都经开区无房职工群众申请租住公租房审查表(可在“公租房”首页下方资料下载中下载《昌都经开区无房职工(群众)申请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登记信息初审表(经开区、芒康县使用版本)》,填写完成后拍照上传);②申请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或居住证明材料(其中户籍为本地户口的,拟住人员相应的户口本页面拍照上传,非本地户口的,需由公安部门出具居住证明并拍照上传证明材料);③申请人结婚证或婚姻情况证明材料(已婚的结婚证拍照上传,未婚的个人手写未婚声明并签字按手印拍照上传);④本人劳动合同或工作关系证明(外来务工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拍照上传);⑤学历证明:(大学生新就业职工需提供,大中专院校毕业证书拍照上传);⑥昌都市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承诺书(所有类型人员需提供,手写承诺书并签字按手印拍照上传,承诺事项与初审表上本人承诺事项一致)。以上除个人申请、承诺书外其他所需资料均需提供原件核实。
上传上述资料后点击“提交”。申请提交成功后,即可进入APP“我的申请”查看业务办理进度。
通过审核后,工作人员会致电申请人员前往指定地点签订租赁合同并提交相关信息(签订合同时租赁人需准备建设银行储蓄卡一张,卡内余额应大于拟租住房屋一个季度或一个月租金金额,用于自动代扣房租业务)。
咨询电话:0895-4868983,18189907862